一、服務內容
- 本服務為 LINE 群組內的待辦事項輔助工具:使用者於群組中 @ 機器人時,由 AI 模型讀取該群組最近之對話訊息(以最近 30 則為原則),自動整理為待辦卡片,並提供指派、簽收、完成回報、驗收、逾期提醒與網頁清單等功能。
- 本服務依「現況」及「現有功能」提供。本公司得隨時新增、調整或移除部分功能;重大變更將於官方帳號公告。
二、帳號、開通與使用資格
- 本服務以 LINE 帳號識別使用者,無需另行註冊。
- 免費方案:每一 LINE 帳號可開通一個免費群組,額度以本公司公告為準。
- 付費方案:依公告之方案購買後自動生效;群組數與 AI 額度以購買時之方案說明為準。
- 使用者應為合法之 LINE 帳號持有人,並遵守 LINE 平台之使用條款。
三、費用、付款與發票
- 各方案之費用、群組數與 AI 額度以購買頁面公告為準。本公司調整價格時,不影響已付費期間之權益;續約適用調整後之價格。
- 付款透過第三方金流服務(綠界科技等)處理;本公司不經手、不儲存您的信用卡號。
- 發票由系統開立電子發票並依法令規定處理。
- 除因本服務重大瑕疵致完全無法使用且本公司未能於合理期間修復外,已支付之當期費用不予退還;法令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四、AI 額度與合理使用
- 「AI 額度」指每月可觸發 AI 整理之次數,@ 機器人一次計為一次。付費方案之額度為全公司(同一付費主體)合併計算。
- 額度於每月計費週期重置,未使用之額度不累積、不折現。
- 禁止以自動化程式、異常高頻呼叫或其他濫用方式使用本服務。本公司對明顯異常之使用得暫停服務並通知使用者處理。
五、AI 生成內容之免責(重要)
- 待辦卡片之內容(事項描述、負責人判斷、期限換算等)由 AI 模型自動生成,可能發生錯誤、遺漏或與對話原意不符之情形。
- 使用者應自行確認卡片內容之正確性。本服務為工作輔助工具,AI 生成之內容不構成任何形式之專業意見(法律、會計、醫療或其他),亦不得作為契約成立、履約或究責之唯一依據。
- 因 AI 判讀錯誤、遺漏或延遲所生之損害(包含但不限於錯過期限、誤指派、誤結案),本公司於法令許可範圍內不負賠償責任。
六、資料處理與隱私
- 平時不讀取、不儲存群組對話。僅於機器人被 @ 時,讀取該群組最近之訊息(以 30 則為原則)供 AI 整理使用,處理完成後即不留存原始對話內容。
- 本服務儲存之資料為:待辦卡片內容、卡片執行紀錄、群組與使用者之識別資訊(LINE userId、顯示名稱)、用量統計,以及付費相關之訂單資訊。
- 資料儲存於本公司管理之伺服器,每日備份。本公司不會將您的資料出售或提供予無關之第三方;為提供服務所必要之處理(AI 模型服務、金流、發票)除外。
- 群組隔離:不同群組之資料互相隔離;使用者僅能檢視自己所屬群組之待辦。使用者離開群組時,其對該群組資料之網頁存取權自動撤銷。
- 執行紀錄採「只增不刪」設計,供交辦雙方查考;卡片取消僅作標記,不刪除紀錄。
- 使用者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查詢、更正、刪除等權利;刪除請求經確認身分後,於合理期間內處理(法令要求保存之交易紀錄除外)。
七、服務水準與系統免責
- 本公司力求服務穩定,但不保證服務不中斷、無錯誤或即時。因系統維護、故障、第三方服務(LINE 平台、AI 模型供應商、金流、網路基礎設施)異常或不可抗力所致之中斷或延遲,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 逾期提醒等自動化功能為輔助性質,其送達與否受 LINE 平台機制影響,使用者不應以其為唯一之期限管理手段。
- 預定之維護將盡可能事先於官方帳號公告。
八、到期、暫停與資料保留
| 狀況 | 處理方式 |
|---|---|
| 付費方案到期後 7 日內 | 寬限期:既有待辦可繼續處理,暫停建立新卡片 |
| 寬限期屆滿仍未續約 | 暫停該付費範圍之服務,但不退出群組、不刪除資料 |
| 續約後 | 立即恢復,資料完整保留 |
| 使用者將機器人移出群組 | 不影響已產生之紀錄保存;刪除資料依第六條第 6 項辦理 |
九、使用者之義務
- 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違法行為,或於待辦內容中儲存違法、侵權之資訊。
- 不得嘗試入侵、逆向工程、規避付費機制(包含以多帳號重複取得免費額度之明顯濫用)。
- 群組管理者應確保群組成員知悉本服務之運作方式(被 @ 時讀取近期訊息)。將機器人加入群組之行為,視為群組管理者已為此告知。
十、責任限制
於法令許可之最大範圍內,本公司就本服務所生之全部賠償責任,以該使用者最近三個月已實際支付予本公司之費用總額為上限;免費方案使用者,本公司僅於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負責。對於間接損害、所失利益、商譽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十一、條款修改與服務終止
- 本公司得修改本條款,修改後於官方帳號或官網公告,公告後繼續使用視為同意。重大不利變更將於生效前 14 日公告。
- 本公司終止全部服務時,將於 30 日前公告,並提供資料匯出之合理途徑;已付費未使用之期間按比例退還。
十二、準據法與管轄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服務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